2011浙江温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市7家事业单位23个教师(教辅)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1年温州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二)》。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1年7月22日(上午9时—下午16时)。
(二)报名地点
温州人才大厦(学院中路5号)三楼。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毕业证书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和近两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相关证明;
3、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就业协议书和学历证书,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定向生、委培生还须持有关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提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5、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登陆温州人才网或温州人事考试网下载),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
6、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7、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
8、除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2011年7月30日;
9、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届时按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到温州人才大厦(学院中路5号)三楼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7号)有关规定,缴纳考试费40元。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