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简章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关于市、县(区)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社厅〔2009〕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彭阳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决定,面向全国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工作人员,现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人才资源的引进,充实我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改变我县专业技术人才力量薄弱的局面。
二、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范围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素养和技术应用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40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面向全国,凡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高等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含2011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已在自治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除外。
三、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
计划招聘8名,其中:
1、彭阳县农科局畜牧综合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招聘畜牧(兽医)专业高层次人才1名。
2、彭阳县农科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招聘农学(植保、蔬菜)专业高层次人才1名。
3、彭阳县人民医院招聘临床医学专业高层次人才1名。
4、彭阳县中医医院招聘中医、针灸专业高层次人才2名。
5、彭阳县妇幼保健所招聘临床医学专业高层次人才1名。
6、彭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共卫生专业高层次人才1名。
7、彭阳县卫生监督所招聘公共卫生专业高层次人才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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