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才
为加快推进我旗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解决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才短缺的问题,进一步促进人才储备和大学生就业工作,经旗委政府研究,决定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为基层储备一批“三支一扶”工作人员,具体招录办法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一)拟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规划局、基建办、房地产管理局、水利局、消防大队、校安办、生态补偿办、札萨克物流园区、汇能煤电煤化工基地、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筹建办、阿镇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12个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才50名:
1、土木工程、工民建专业26人(其中测量测绘专业1人,工程造价与管理专业1人,物业管理专业3人)
2、电气工程专业4人,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2人
3、农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7人
4、城市规划专业8人(其中园林园艺专业4人,环境艺术专业1人)
5、环境工程专业3人(其中化工专业2人)
(二)拟招聘道路交通警察辅警人员100人。其中面向交管大队现在岗临时协勤人员按20%比例招聘,即17人,面向社会招聘83人,其中男性68人,女性15人。
(三)拟招聘法警辅警人员10人。其中男性9人,女性1人。
(四)拟为各镇招聘“三支一扶”工作人员300人,其中男性150人,女性150人。
(五)上述拟招聘人员,如所参加该专业招聘的考生不足应招聘人员的3倍时,按所参加考试人员的1/3招聘。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无残疾,无重大疾病。
(二)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旗服务的各级各类储备人才年龄不限。
(三)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伊旗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四)报考道路交通警察辅警人员、法警辅警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体形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矫正视力1.0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身体状况无法参加体能测试者不得报考。
2、在伊旗交管大队临时工作的协勤人员报考须具备以下条件:
(1)2010年12月31日前成为伊旗交管大队临时协勤人员。
(2)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包含成人自考、函授教育)。
3、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其它不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有关规定的。
(五)在我旗服务的各级各类储备人才(自治区级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社区民生志愿者,市旗级乡村两级储备人员,旗级“三支一扶”人员)符合要求均可报考。
(六)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准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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