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招聘教师公告(2)
2、复审
根据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及格线以上笔试成绩人员不达1:3比例的须报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面试。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能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名单将在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院内宣传栏张帖和学院网站上公布。面试进行讲课和答辩,时间为10-15分钟。参加面试人员凭准考证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发放面试证。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达合格线者,不论笔试成绩高低,直接淘汰。
时间:2011年9月25日 地点: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达1:3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其总成绩须高于75分)。体检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试行)》进行。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资格。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的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注重工作实绩。
(八)拟录人员公示
通过考试、面试、体检、考核,确定拟录用人员,同时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对通过审核的拟录人员名单,在山西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报批
对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及省人社厅审批。
(十)办理聘用手续
据省教育厅、人社厅批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纪律
(一)学院成立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领导组成员由其余院领导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成员由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各用人单位负责人组成,具体组织实施本年度的公开招聘工作。
(二)学院严格执行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各环节的工作,并接受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教育厅的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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