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忻州繁峙县事业单位招聘130名公告
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拟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0名。现公告如下:
2016年山西省忻州繁峙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名额共130名,其中全额事业单位75名,差额事业单位5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繁峙县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
报考乡镇卫生院的年龄要求:男性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98年11月11日至1966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女性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98年11月11日至1971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
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98年11月11日至1976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
7、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21号)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征集地为忻州市繁峙县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8、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山西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执行;
9、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间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2014年以来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试用期内的机关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其他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6年11月11日为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