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晋中市祁县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80人)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补充公办幼儿园保教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发布2016年祁县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具体如下:
2016年晋中市祁县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招聘幼儿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向劳务派遣机构购买服务性岗位的方式实施,实行岗位工资和劳动合同制管理。不占事业单位编制。
二、招聘数量:
招聘幼儿教师80名。
三、招考条件:
1.思想品德要求: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安心幼儿教育工作。
2.身体要求:
具有适应幼教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规定要求。
3.年龄要求:
应往届大中专(祁县职业中学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2日后出生)。
2016年6月底前连续任教满三年且现仍在岗的本县幼儿园临时代课教师年龄放宽至53周岁(1962年8月12日后出生)。
4.学历要求: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祁县职业中学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以上学历。
5、教师资格要求:
取得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祁县职业中学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须在聘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6、户籍不限。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曾因严重违纪受过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 8月10日—11日(上午8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
2.报名地点:昌源小学
3.报名时携带的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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