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清徐县公开招聘教育系统教师公告(30人)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师资队伍,提高全县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和《关于印发山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120号)精神及有关规定,我县将公开招聘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清徐县公开招聘教育系统教师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教师招聘实行定岗招聘,按岗报名,招聘名额为30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2016年清徐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以下简称《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教师资格证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为1985年6月28日以后出生,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可放宽至35岁及以下为1980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其他详见《岗位设置表》。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有10个岗位作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太原市范围内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得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清徐县文体中心文化馆一楼大厅。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28日-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时须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可报初中、小学,以此类推)、单位主管部门准考证明、减免考务费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进行报名(复印件均用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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