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清徐县公开招聘教育系统教师公告(30人)(3)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徐醋都网及县政府门口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聘用
1、聘用人员经人社部门审批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5年内不准办理调动、调离、辞职等(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否则按有关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违约金、培训费等。
2、聘用人员落实全额事业单位编制。
3、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不按时提交报到手续(报到证、人事档案等)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设立咨询和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清徐县人社局 0351-5722203 0351-2960620
监督电话:清徐县监察局 0351-5729045
清徐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 0351-2973985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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