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环境规划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山西省环境规划院是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直属的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全国第一个省级环境规划院。主要职能为环境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政策及环境基础科学研究等。建院以来,累计完成各类研究项目400余项,其中,环保部、财政部、科技部等部委重大课题40余项,世行、欧盟、亚行等国际机构研究课题8项,山西省省级研究课题190余项。单位和个人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青年文明号、环保部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奖励、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山西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三等奖等多项荣誉奖励。
山西省环境规划院坚持实施“人才建院、人才兴院、人才强院”的发展战略,广泛吸纳优秀青年人才。经山西省政府批准设立了“山西省大气污染控制院士工作站”,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建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培养了“山西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多名专家,建立了一支由国家级、省级专家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国内一流院校应届博士、硕士为主体的层次高、潜力大、年轻化的专业技术团队。
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环境类及相关专业高层次人才10名。
2016年山西环境规划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诚信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3、取得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第一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或持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谦虚诚实的态度,工作具有主动性和积极性,服从单位工作的整体安排。博士应具有独立开展课题研究的能力。
三、招聘程序
1、报名。自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网上提交《报名表》及业绩材料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截止2016年5月31日。应聘者提供以下电子材料(发送至联系邮箱,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序号+学校+专业+姓名”):
(1)填写《山西省环境规划院2016年春季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人员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读学生可提供在校学籍证明或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2)毕业论文和发表的论文全文或论著(封面)扫描件,主要研究课题简介。
(3)其他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通知参加专业测试。
3、专业测试。博士研究生测试方式为面试;硕士研究生测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测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能力考察。经面试确定拟聘人员,转入考察期,考察期15个工作日。
5、聘用。考察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半年。
四、岗位待遇
1、基本待遇:基本工资、项目绩效工资及“五险一金”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休假、体检、晋升、职称评定、早午餐补助等待遇。
2、博士毕业生:根据国家和我省人才引进相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后,解决事业编制,并对无住房者提供租赁住房(两室一厅),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和必要的办公设施,根据业务需要配备项目助手,优先安排项目、课题,优先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培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山西省人社厅批准,5年内每年发放津贴10万元,根据开展课题研究情况,3年内提供50万元的科研经费:
(1)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并被SCI1区、SSCI等收录3篇以上,论文研究方向一致且有较高的他引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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