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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011-07-25 11:35  |  泰山晚报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记者从泰安市人事考试网获悉,7月24日起,我市将采取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择优聘用部分工作人员。

  泰安生源也可报名

  招聘要求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即高中或初中毕业直接考入普通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应聘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7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应聘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此外,报考人员要具有泰安市常住户口或是泰安生源。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泰安市。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报名将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泰安人事考试网:http://taks.tars.gov.cn。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24日9:00—31日16:00。网上初审时间为2011年7月24日11:00-8月1日18:00。

  应聘人员可以登录泰安人事考试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应聘人员可在第二天至网上审核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1年7月24日至8月3日16 :00登录泰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泰安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户口簿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相应生源地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2011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已经正式参加工作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如不能按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视为自动放弃。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市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8月14日进行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卫生类专业的笔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非卫生专业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时政方针、科技知识、计算机应用等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为2011年8月14日上午9∶00—11∶30。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察。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的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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