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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山东青岛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1-07-28 08:59  |  青岛政务网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在青岛开发区政务网上公布。

  三、组织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由青岛开发区考试培训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8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主要考查相关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等,不指定教材。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

  根据各招聘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主要考查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相关能力。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成绩当天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入百分制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笔试成绩及面试有关安排在青岛开发区政务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如用人部门1个聘用计划中出现多名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完全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有工作经历者,或工作经历长者优先。对未达到规定比例进入面试且取得体检、考核资格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

  体检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2、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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