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重庆大足县公招5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重庆市大足县2011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大足县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大足县2011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8日至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大足县棠香街道办事处北环东路98号)六楼607室。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分岗位竞聘。报名者根据报考岗位及专业要求,持毕业(学位)证(2012年毕业生凭学校学历证明,见附件2)、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符合加分条件人员,需提供加分证明;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相关证件和委托材料。
由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报名表》,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
4.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护理岗位须达到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5.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11年9月2日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到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601室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