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重庆秀山县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8名
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8名。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相关要求详见《秀山自治县2011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秀山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在服务期间未解除协议的选派到乡镇基层工作的大学生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拟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一览表》);
4.身体健康。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8日至8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秀山自治县行政审批大厅(中和镇渝秀大道财政局2楼)
联系电话:023-76672106 76895844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所需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秀山自治县2011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经初审合格后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报名者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原则上要求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和电话报名,如考生本人无法参加现场报名,可采取委托报名方式,委托报名具体流程为:报考者填写报名表,提供本人手写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交予被委托人,由被委托人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报考职位所需资料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交纳考试费用。
(2)拟招聘岗位职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3方能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职数至规定比例。
(3)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1年9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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