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重庆荣昌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名
荣昌县2011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快建设渝西川东地区区域中心城市步伐,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荣昌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荣昌县2011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1年8月5日-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
荣昌县人力社保局服务大厅2楼公共服务科(荣昌县昌州街道昌州中段75号2楼),联系电话:46772981。
(三)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报名者只能填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在确定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对象时,按报考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作岗位间调剂。报名者根据报考岗位及专业要求,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和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相关证件和材料。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报名者至少需提供劳动合同、人事代理合同、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工资领取表等证明材料的其中之一,如在报名时提供有困难的,最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提供,但在报名时需提供其他能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资格审查: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根据《简章》规定审查报名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的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
3.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除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11年8月31日,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到荣昌县人力社保局2楼公共服务管理科领取《准考证》,可委托他人代领,但需同时提供领取人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