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吉林龙井市公开招聘136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3)
(三)报名材料明细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齐全的方可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在延边州外读书的2011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和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代报、邮寄报名),原则上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社区专职副书记”岗位的考生,可同时报考市直部门工作岗位。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户口变动证明等)。
2、学历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成绩表、外语过级证、计算机国家考试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材料(或报到证)等;往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交本人毕业证书(有在职学习经历的须提交在职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外语过级证、计算机国家考试证、专业技术证书等材料。
3、入党情况材料(只需正式党员提供):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交学校组织部门出具的入党介绍信;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入党介绍信(要加盖公章)。
4、加分证明材料:服务期满的我市“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选聘生、大学生村官、选调生等须提交市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支援地震灾区的大学生志愿者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提交材料: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及各种资格证书(教育系统应聘人员应递交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外县市应聘人员还应递交相应资质证书)。另外,报名前要在“龙井党建网”(zzb.longjing.gov.cn)下载中心里下载并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龙井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生报名登记表》(两份)一并提交。
另外,延边州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和2011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如暂时无法提供报名材料的,可先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龙井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生报名登记表》(两份),但须于2011年8月26日之前到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齐报名材料。逾期不能提供相关报名材料或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其后果考生自负。
以上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请用A4纸,并上交近期免冠红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二寸照片2张。
(四)其他事宜
1、考生一经报名缴费,不得擅自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市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抽派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复审小组,对已缴纳报名费的考生材料对照招聘方案进行资格复审。对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考生,由资格复审小组通知考生改报符合条件的工作岗位。
3、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考费130元(参照《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吉省价收函字[2004]4号文件),其中:报名费25元,笔试考务费105元(延边州外报名考生,须在8月26日之前补缴报考费)。
6、考生要在8月22日至8月26日期间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四、优惠政策
为了大力吸引高素质、高学历、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大学毕业生,本次招聘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实行最终笔试成绩加分政策。同时具备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加分分值,不累计加分。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第二学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加5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加10分;
2、龙井籍大学毕业生加2分;
3、服务期满的我市“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选聘生、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及支援地震灾区的大学生志愿者加2分;
4、报考卫生系统工作岗位的考生,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护士资格证书或执业药师证书的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