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重庆垫江教育系统单位招聘校医和教师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规定和垫江编办发〔2010〕94号、〔2011〕54号下达的编制计划,经研究决定,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垫江县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校医20名,教师5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垫江县2011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校医和教师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违背计划生育或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报考校医者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报考教师者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取得教师资格。
县内在编教师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良好思想。
3、自愿在用人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
4、体检合格。
四、组织领导
县教委成立公招工作领导小组,由教委主任任组长,教委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机关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负责对本次工作的组织领导。公招工作接受县人社局指导和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
五、招聘方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岗位(专业)中的一个专业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专业)竞争分别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