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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事业单位资格审查通知

2011-08-01 14:03  |  淄博人社网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2011年临淄区事业单位、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通知

  根据《2011年临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2011年临淄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根据聘用计划和公告规定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人员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8月1日-8月2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17:00

  地点:山东化工人才市场(临淄区行政办公中心西楼二楼大厅)

  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临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临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三)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无报到证的须出具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 cn/xlcx/)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或提供本人档案;

  (四)资格证明材料:所报考的职位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要求的,需提交相应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其它材料:

  1、已签约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还需出具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有主管部门的需主管部门盖章),格式见附件3;

  报考区安监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岗位代码0502)的考生,还应提交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提供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

  3、2011年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非临淄籍的毕业生需提供未就业证明材料(未签约的出具就业推荐表,签约后解约的应出具原签约单位与其解除合同的证明);

  4、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者,还需提供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

  5、海外学历除应提供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认证材料。

  四、其它

  (一)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符合公告规定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放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出具其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的空白处注明报考单位、岗位代码、身份证号、姓名、放弃原因、联系电话、日期等内容,手写后传真到0533-7310376。

  (三)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能由他人或亲属代替。

  (四)请考生随时登陆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lzrs.gov.cn)和山东化工人才网查询有关信息。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于2011年8月4日下午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考务费发票到山东化工人才市场二楼领取面试通知单。岗位代码为1801、1901的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33-7214015

  附件1:2011年临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附件2:2011年临淄区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信

  临淄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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