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河北邮政分行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员工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北省分行2008年挂牌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为广大居民群众提供金融服务,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方针,立足城乡,服务“三农”,努力为广大客户提供现代化的金融服务,有力地支持了我省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已成为我省金融服务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为支持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全面提升邮政储蓄银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能力,邮政储蓄银行河北省分行、省委组织部决定,面向省内优秀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河北省内县(市、区)支行信贷员、客户经理等岗位。
二、招聘数量
全省拟招聘150名。
三、招聘条件
(一)省、市、县2009年及以前选聘、每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二)具有从事基层金融事业的意愿,志愿长期服务于邮储银行河北省分行县域机构并接受系统内调动。
(三)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专接本)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本科生年龄在28周岁(1982年8月以后出生)以下,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1980年8月以后出生)以下。
(四)银行相关专业,金融、财会、经济、法律、市场营销等专业优先。
(五)应聘单位原则上应为本人担任村官所在的县(市、区)支行。
(六)对在村任职期间表现突出,年度考核连续2年优秀或受过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大学生村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七)在村工作期间未受过各种处分或刑事处罚,无不诚信行为。
(八)在应聘单位无需要回避的近亲属。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2011年8月10日—15日。
1.网上报名
登录http://www.hbsc.cn/ 填写《应聘报名表》,同时下载打印本人的报名表并亲笔签名。每人限报任职所在市。
2.递送报名资料
网上报名后,报名者需于2011年8月16日前将报名表(网上下载、本人签字)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书、获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原件)等资料递送到任职地邮储银行市分行人力资源部(市分行报名点联系方式见http://www.hbsc.cn/)。
应聘人员必须完成以上两个报名步骤,只完成其中一项的,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2011年8月16日—21日。
邮政储蓄银行各市分行要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向当地组织部门核实报名者的有关情况。各市分行于2011年8月22日前,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省分行人力资源部,名单需加盖各市分行公章。
2.复审
2011年8月22日—26日。
邮储银行河北省分行负责对初审合格人员的学历、任职年限等进行复审,确定笔试人员名单,于8月27日前通知本人。
(三)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在石家庄市,由邮储银行河北省分行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以市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