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苏泰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2)
2、资格初审
考生在网上填写相关信息后,各招聘单位应在24小时内依据《招聘简章》及《工作政策解答》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应及时在网上审核通过;初审不合格的应立即在网上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并接受考生咨询。
3、报名注意事项
(1)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须正确理解和把握招聘职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并对报名行为负责。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聘用等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系相近专业的,可向招聘单位提出。招聘单位如同意考生的请求,则由其主管部门向市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及时在相关网站上“专业添加目录”发布,报考人员即可按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15日12时。
(6)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的时间为:8月19日9∶00-12∶00。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确认。可于2011年8月30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8)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在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 2011年8月23、24日。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523-86896181)联系。
部分特殊职位的笔试,由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三)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的,其考试的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和公文写作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8月27日上午8:00开始,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部分经批准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招聘,其笔试内容、时间、地点等由各招聘单位在报名时向考生公布,其笔试工作应在2011年8月31日前结束。
笔试成绩9月10日左右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专业科目加试
对部分需要进行专业加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6:1的比例确定专业科目加试人员,达不到6:1的按实际人数进行。专业加试职位见《职位计划表》。专业加试在9月20日前完成,满分为100分,考生成绩在面试前由指定网站向考生公布。
(五)资格复核与面试
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加试结束后,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科目加试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合成总成绩(无专业科目加试的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市组织人社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届时,考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不受户籍限制的除外)及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委培生、定向生、联办生还须提供委培或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根据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核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的,各主管部门提出面试方案报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实施。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加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无专业加试要求的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