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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新疆喀什叶城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2)

A+ A- 2011-08-08 15:27  |  叶城县人保局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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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报名要求:

  (1)本地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和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同时上交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如实填写《2011年喀什地区叶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可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喀什人事人才网下载打印)到叶城县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报名。

  (2)外地报考人员可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喀什人事人才网下载打印《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待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局、乡镇(街道)等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传真至报名处。

  外地报考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须携带所有传真件原件、本人学籍档案、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以备考试和资格审核使用。

  (3)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按下列比例确定,招聘1-2人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应达到3︰1的比例,招聘3人以上(含3人)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应达到2︰1的比例。对报考人数达不到相应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根据报考人数重新核定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对报考此次不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另选其他一个岗位报名。

  4、其他

  (1)报名费和考试费收缴。报名及笔试、面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40元,面试入闱人员面试费为40元。本地考生现场报名时缴纳报名费及笔试费,外地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时缴纳报名费及笔试费。面试入闱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纳面试费。

  (2)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招聘的对象、范围、条件如实报名,凡不符合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名结束后,县人事部门根据考生《报名表》上的联系方式,笔试考试前五天通知考生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招考期间,考生如更换联系电话,务必及时通知报名联系人。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等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考生招聘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笔试

  1、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和近期时事政治为主,考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2、试卷命制:由县人事部门委托有关部门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命制。

  3、笔试语种:考生统一使用汉语答题。

  4、笔试加分

  (1)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3)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工作干部的配偶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加分的报考人员,只能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相关证书。

  5、取得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双学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可免笔试,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决定其聘用。

  6、笔试缺考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人员。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3人(含3人)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资格审查部门:由县人事、公安、纪检等部门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予面试通知单。

  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面试入闱人员空缺,可根据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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