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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山东青岛市南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1-08-09 10:19  |  青岛市南区人保局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报考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1年8月22日9:30-11:30,13:30-16:00到青岛市市南区徐州路90号领取准考证。

  5、报考比例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2011年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专业测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其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市南区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或我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被委托人要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五)考试办法

  1、统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考一科。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1年8月23日9:00-11: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市南人才网(http://www.qdrc.com)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专业测试)

  护理岗位需进行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的内容是临床常用护理技术操作项目,主要测试考生岗位要求的实际操作能力。

  其它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运用相关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构不成面试比例的,面试分数低于60分以下的,取消录用。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考务费7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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