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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公检法新公务员职位18日“高分先选”

2011-08-17 09:31  |  德州新闻网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8月16日,德州市人社局公布《2011年德州市考录公务员报考公、检、法合并类职位高分先选实施方案》,确定今年新考录的公、检、法职位公务员于8月18日进行“高分先选”。

  根据《2011年德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报考公、检、法合并类职位的,进入拟录用范围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职位规定的具体招录部门或单位。为此,市人社局专门制定了《2011年德州市考录公务员报考公、检、法合并类职位高分先选实施方案》,定于8月18日上午8:30进行“高分先选”,地点在市公安局二楼会议室。

  据悉,职位选择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共同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高分先选”原则,报考公、检、法合并类职位的考生按成绩依次挑选该合并职位中所涉及到的具体用人部门或单位。市纪检监察部门对职位选择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职位一经确认,立即生效,不允许更改。

  市人社局提醒考生,考生报到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考生本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来现场选择职位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选,代选人须持考生书面授权委托书、考生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为其选择职位。考生无故迟到或缺席,视作自动放弃职位选择权,最后剩余职位即为该考生职位。现场报到后,请根据职位代码指示区域按职位成绩名次依次就坐。职位选择将按照职位代码顺序从小到大依次开始,考生本人或考生委托人员确定所选职位后,须在《2011年德州市考录公务员报考合并类职位选择登记表》上进行签名确认。选择职位结束后,市人社局将在网站上进行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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