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新疆昌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1名工作人员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促进自治州各项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昌州党办〔2010〕22号)和有关规定,经自治州人事小组批准,决定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1名昌吉州州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一)招聘对象:
1、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2、应、历届大学毕业生(含父母一方户籍属招聘职位要求范围的毕业生);
3、在自治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以及“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的大学毕业生;
4、夫妻一方为昌吉市户籍的配偶;
5、驻昌吉市部队人员的随军配偶。
上述各类人员应具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
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详见《2011年昌吉州州直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下列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聘对象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因犯错误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职位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五)年龄一般在30周岁及以下(个别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职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招聘职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报考人员须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全部条件。
三、时间安排(北京时间,下同)
(一)报名、缴费时间
1、网络报名时间:2011年8月23日10:00--9月1日19:00;
2、下载打印《报名表》、现场缴费时间:8月24日9:30-9月2日19:00;
3、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13日9:30-9月16日18:30。
(二)专业技能测试(昌吉电视台“出镜记者”职位,职位代码:1002)时间:9月6日。
(三)笔试时间:9月1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办理笔试加分认定手续时间:9月19日-9月20日,每天9:30- 19:00。
(五)笔试成绩公布时间:9月23日
(六)资格审查时间:9月26日-28日,每天9:30- 19:00。
(七)面试、试讲、公文写作考试时间:10月10日-10月13日,每天上午9:30时,下午15:30正式开始。
(八)总成绩公布时间:10月15日
(九)体检时间:10月18日
(十)考核时间:10月20日-10月24日
(十一)公示时间:10月25日-10月31日
(十二)岗前培训时间:11月3日-11月7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