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浙江省泰顺县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人员队伍素质,满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泰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2011年面向高等院校毕业生等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泰编〔2011〕74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泰顺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见《2011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二)报考者须具有泰顺常住户籍或者泰顺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顺常住户籍(户口落户我县时间截止至2011年8月19日);
非泰顺常住户籍人员,其配偶具有泰顺常住户籍的,也可以报考;
(三)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参阅附件1)。除特定专业岗位外的其他专业岗位的报考专业审查办法参阅附件2;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其中,乡镇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考的事业各大员岗位,限2007、2008年泰顺县选聘到村任职且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现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报考(即限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对象,任职时间计算至2011年8月19日)。
我县范围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定岗位按照公开报名、严格考核、双向选择,一般岗位实行公开报名、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29日至9月1日(共四天,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人员对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报考专业有异议的,实行先报考符合要求的岗位。如遇开考比例不足取消开考、或遇报考专业异议调整报考、或遇特定岗位实行本科双向不足重新补充开考计划的,将初步安排在2011年9月6日左右重新发布公告,并允许已报考人员在重新发布公告的规定时间进行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先面试后笔试岗位,未进入笔试的对象也可在规定时间进行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2、报名地点:县府大楼七楼(县统计局会议室)。
3、报名办法:实行分专业(岗位)报考办法,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重复报名的取消考试资格。根据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由报考者到报名地点提交已填写报名信息的《2011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和相关报名材料。
4、资格初审与缴费:资格初审在报名时同步进行,重点就报考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按规定进行报名缴费。考务费按每人每科40元合计80元收取。
参加报名和资格初审时,应当提交的材料有:报考者已填写报名信息的《2011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三张、户口簿(本人户口在泰顺的提供户口本;本人户口不在泰顺的须提供有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本;与父母分开不同户口本的,还须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籍贯证明)、毕业证书(无毕业证书不予受理)、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报考所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经资格初审和缴费后,按专业(岗位)招考计划在3名及以下按1:3比例、招考计划在4名及以上按1:2的比例开考。其中,乡镇畜牧兽医员岗位、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临床医学专业实行差额考试。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或差额要求的,由县人事部门会同有关单位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开考。招聘计划核减情况将在2011年9月6日左右在“泰顺人事人才网http://www.tsrsrc.com.cn”上及时公告。
属于我县2007、2008年选聘到村任职且现在仍在岗大学生村官对象,在报名和参加资格初审时须提供由组织部门出具的《2011年泰顺县大学生村官事业单位报考证明》(附件4),并由县人事部门在报名结束后统一公示3天。未取得《2011年泰顺县大学生村官事业单位报考证明》(附件4)的对象,不得报考专列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考的岗位,并将视作放弃“村官加分”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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