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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山东烟台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知

2011-08-26 09:18  |  烟台开发区人事网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按照《2011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政事务类和卫生类)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并就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参加本次体检的人员系在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依次等额确定。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有不合格的,从本岗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中,依次递补。

  二、体检有关要求

  (一)体检时间

  8月29日(星期一)早晨6:15到烟台开发区天马大厦(天地广场东)集合,由工作人员当场收存所有人员的通讯工具(请提前在通讯工具上贴上自己的姓名),统一乘车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统一出发前仍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要求

  1、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体检费用(400元左右,多退少补)由考生个人负担,直接交付医院。

  3、体检前一天禁止饮酒,晚上10:00以后直至晨起查体前禁食禁水,具体要求见附件2。

  (三)其他问题

  1、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两日内提出。复检应到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单位或个人负担。

  2、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体检考生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迟到。不能参加体检者请于8月26日(星期五)下午4:30前电话回复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6396729)。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违者取消体检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私自改动体检结果,或者由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附件:1.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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