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垫江县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规定和县编办下达的编制计划,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垫江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2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坚持按单位、岗位、专业对口原则招聘;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垫江县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个医疗卫生事业单位82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附件一:垫江县2011年9月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学历要求见附件一)。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县内在编卫生工作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及党的基本路线。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品学兼优。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热忱为患者服务的良好思想。
(四)年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日)、学历资格要求见《附件一》。
(五)自愿在用人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
(六)体检合格。
(七)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