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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山东东营公安局河口分局招聘特警队员简章

2011-09-01 09:49  |  华图网校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特警力量,充分利用社会人力资源加强公安特警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特警队员40名(限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身高1.72米以上,实际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1日至1993年8月1日期间出生),未婚。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分的;

  3、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

  4、受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5、有流氓偷盗、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现役军人;

  9、家族或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10、现供职于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的人员,需经分局政工室同意并辞职后方可参加应聘。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目测面试和资格审查: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反应应变、思维敏捷、行为举止、言谈仪表等方面的能力。目测面试结果不计入招用成绩。

  目测面试合格后,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有部队服役经历、机动车驾驶经验、体育文艺特长人员需同时提交部队服役证明材料、机动车驾驶证、体育或文艺特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

  (二)报名。经目测面试和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者可以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1年9月5日。报名地点: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特警大队办公楼一楼。联系电话: 0546—3066454。报名时需交纳50元报名费,报名的同时通知体能素质测试的时间和地点。

  (三)体能素质测评。资格审查、目测面试合格的人员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公安特警队员工作需要。

  体能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引体向上。体能素质测评按4个项目各占25%的比例,采取百分制方法,合成报考人员体能素质测评成绩。

  体能素质测评合格分数线为40分(含40分)。40分以下的取消招用资格。体能素质测评的要求和计分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素质测评。

  有部队服役经历人员在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基础上加5分;有B1以上车辆驾驶执照并有1年以上车辆驾驶经验人员在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基础上加3分;有C1车辆驾驶执照并有1年以上车辆驾驶经验人员在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基础上加2分;在省级以上体育、文艺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具有国家承认的省级以上运动员证书、声乐8级以上考级证书人员在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基础上加5分;在市级体育、文艺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市级运动员证书、声乐5-7级考级证书人员在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基础上加3分。

  三、考察政审、体检

  根据体能素质测评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政审、组织体检。如报考人员体能测评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考察政审、体检范围。

  考察政审、体检工作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体检规定执行,对因考察政审、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空缺人数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经考察政审和体检合格的,按成绩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被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5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工资标准每月不低于2000元(含伙食补助)。

  劳动合同制特警队员实行半军事化管理,配发服装、集中食宿。新招用的特警队员,按规定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及具体要求,按有关规定另行部署。培训期满组织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属于试用期内不符合招聘条件,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合同解除

  (一)正常解除。合同期满,双方劳动关系自然解除。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现实表现,可协商续签合同。

  (二)非正常解除。合同期内,对违反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劳动合同制特警队员,经用人单位研究,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本简章由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负责解释。

  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 

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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