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施公务员法5年成效显著
今年是《公务员法》颁布实施5周年。5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务员法实施工作,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提高公务员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天津发展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自2006年以来,本市共组织公务员考录7次,全部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方式,共招录公务员9448名。
科学考录 全程监督
针对社会关注的面试环节,本市先后实行了面试考官异地交流、提前入闱、考生考官双抽签、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全程录音录像等15项具体举措,组织纪检监察、公务员依法行政特邀监督员、考生家长代表、新闻媒体,对考录的每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实现阳光操作,提高面试工作公信力。对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三类职位分类面试进行探索,提高了考录工作的科学性。
到2010年,市级机关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比例已经达到100%;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比例达到全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总数的10%;开展了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共查处129例公务员考试作弊行为。
选拔任用 活力增强
本市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大力推动竞争上岗,凡能形成竞争的空缺职位一律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人选。5年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9000余职位进行竞争上岗,其中处级职位600余个,市级行政机关70%开展了竞争上岗,区级机关全部实行竞争上岗。加大从基层选拔干部力度,今年全市21个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78名副处级及以下公务员。圆满完成全市近8万名公务员集中登记和43个参公单位集中审批工作。
培养锻炼 素质增强
本市认真贯彻落实“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5年来共培训公务员64.5万人次。通过举办“公务员名家大讲堂”,组织公务员培训示范项目,切实加强公务员管理部门“一把手”和公务员培训管理者培训。全市公务员初任培训参训率达到100%,任职培训1万余人次,在职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超过55万人次。本市积极推进轮岗交流,选派近2万名年轻公务员到滨海新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基层一线艰苦岗位、信访部门和区县工业园区挂职锻炼。全市推进政务公开,建立三级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大力提高行政效能,总体审批效率提高45%,现场审批率达到95%。目前,全市共有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5名、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4个,天津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28名、天津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9个。
健全考核 监督评价
本市公务员考核工作根据岗位不同、工作性质不同实行分级分类考核。考核主体突出全面性,推行360度考核,将服务对象纳入考核主体范围。考核形式突出平时考核,全市各区县委局普遍制定了平时考核办法。考核结果运用突出实效性,将考核结果与业务培训、交流轮岗、学习深造、后备干部选拔等相结合,起到了抓两头、促中间的良好效果。本市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选取公务员依法行政特邀监督员,建立市和区县两级公务员依法行政行为监督反馈系统,对公务员管理和公务员行政行为进行监督。严肃奖励惩戒工作,5年来,本市圆满完成汶川、玉树、上海世博会及各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工作,全市190个集体和233名个人获得国家荣誉称号。严格公务员纪律,对违法违纪的公务员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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