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1年山东省泰安市事业单位招聘40名工作人员

2011年山东省泰安市事业单位招聘40名工作人员

2011-09-30 13:26  |  华图网校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报考人员凭收款收据、本人身份证于10月19日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的,视作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山东省高校认定的特困生凭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复印件),免笔试、面试考务费。

  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应聘人员中,由我省、市、区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29日),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招聘岗位。符合报考定向普通管理岗位的人员,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学历。2008年、2009年我区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及我区为地税分局招聘的纳税服务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学历的也可报考面向基层服务人员的定向 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本次定向招聘政策。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除出具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须出具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学历的2008年、2009年我区招聘的社区工作者,提交与区民政局签订的聘用合同,招聘的纳税服务人员提交聘用管理合同,填写《定向招聘岗位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经泰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方可报考。

  2、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于10月27日至28日,在报名点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提交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或父母、配偶单位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还须提交具有人事劳动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中小学教师提交单位及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合格,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凭收款收据、本人身份证于10月29日在报名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试题异地命制,异地阅卷。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 10月22日,上午9:00-11:00

  笔试考点在泰城设置。具体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123  共3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