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将公开考录3500名基层公安机关警察
记者从自治区公开招录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总体安排部署,为落实好“西藏籍生源大学生全就业”精神,结合我区基层公安部门工作需要,决定公开考录3500名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已报名参加今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笔试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申报基层人民警察职位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驻藏部队拟退役士兵和已退役士兵参加公开考录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报名时间为2011年10月20日至10月23日。
高校毕业生 参加二次公考的可申报
据了解,在今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原有7305名计划的基础上,我区决定再增加1000名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录计划,从参加今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笔试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录取。
职位申报网上进行
此次录取计划为1000人。其中:从报考公务员岗位的人员中录取800人,从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人员中录取200人;男性965人,女性35人。具体职位是自治区公安厅驻日喀则工作站15人、拉萨市517人、日喀则地区81人、山南地区72人、林芝地区42人、昌都地区172人、那曲地区75人、阿里地区26人。
凡已报名参加今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笔试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增加申报基层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以2011年10月15日考试成绩为准。自愿申报基层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登陆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通过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报名系统填报职位。未被录用为基层人民警察的考生,按原报考职位、原招考计划进行正常录取。
男性纵跳摸高不低于265cm
申报职位者要求政治立场坚定,表现良好,无违法和严重违纪等不良记录,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吃苦奉献精神;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6年9月26日至1993年9月26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男性纵跳摸高不低于265cm,女性纵跳摸高不低于230cm,且身体其他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其他不符合录用人民警察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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