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司法行政系统2011年政法干警招考面试公告(2)
二、体能测评
根据《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75号)精神,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
报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1、体能测评时间:10月29日8∶30开始测评。体能测评与面试交叉进行。根据考生抽签序号,同一考场前1至13号考生上午面试,下午参加体能测评;14至24号考生上午体能测评,下午面试。
2、体能测评地点:广西警官学校(南宁市长岗路三里3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
男性: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女性: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四)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成绩评定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录用。
3、除纵跳摸高外,其他体能测评项目只能测试一次,测试成绩为体能测评最终的成绩。纵跳摸高测试不超过三次。
4、体能测评所需运动服装、运动鞋由考生自备。
5、体能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体检
(一)体检人选的产生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折算后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报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必须体能测评合格)。
(二)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2011年11月1日上午7:50前集中。
体检集中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机关大院(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1号)。
(三)体检费用
考生体检费用自理,每人约300元(以体检医院收取费用为准)。
(四)注意事项
请考生准备本人近期免冠半身2寸彩色照片两张,并于体检集中时交给工作人员。
联系人:严翰卿。
联系电话:0771-5849131。
附件:广西司法行政系统 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下一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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