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深圳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有关问题的解答(2)
6.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临聘的市外户籍人员,配偶是深圳户籍的,是否还要求临聘满5年以上才能报考?
答:这属于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深圳户籍人员报考的情况。此类人员报考条件与深圳户籍人员一致。即报考不要求临聘满5年以上,报考年龄为40岁以下。
7.市外户籍在深圳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连续临聘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其雇用或临聘的截止时间怎么计算?
答: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连续临聘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目前仍在岗且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均截至2011年10月31日。
8.报考资格初审时非全日制学历的需不需要提供学历验证证明?
答:非全日制的学历证书资格初审时不需要提供验证证明,但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要提供验证证明。
对在报考资格初审时提供假学历证书的,5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资格。
9.报考者深圳户籍的户籍本(户口卡)已经办好,但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且到笔试和报考资格初审时仍不能办好,这种情况能否报考?
答:在10月31日之前,已经办好深圳户籍本(户口卡)的报考者,可按深圳户籍人员报考;深圳的身份证还没有办好的,提供户籍本(户口卡)原件、原身份证原件以及办理深圳身份证的回执原件作为证明。
10.招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如英语四、六级证书,会计证,职称证等),如报考者已通过相关考试,且已知道考试成绩,但没有取得相关证书,这种情况能否报考?
答:按招考公告的要求:"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2011年10月31日(含10月31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岗位要求的证书。"据此,报考者必须在2011年10月31日之前取得相关的证书原件才能报考,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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