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省沅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市人社局核准,2016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湖南省沅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人公告
一、招聘计划
沅陵县2016年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各单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报考要求等详见《沅陵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表》(附件1)。报考岗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10月10日至1998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且服从工作安排;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当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未列入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考大学生村官专项招聘计划的考生,须在沅陵县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且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已考录、招聘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村官,不能报考本次专项招聘计划。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以上服务期、最低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6年10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报考办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