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湖南城市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2016下半年湖南城市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须于2016年12月份之前获得。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 报名时间:2016年9月30日—2016年 11 月10 日17时止(休息日除外)。
温馨提示:报名前,请到官网核实信息在进行报名缴费。
2.报名地点:湖南城市学院人事处 办公楼219室(湖南省益阳市迎宾大道518号)
3.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提供详细的个人简历,同时提供身份证、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科研成果(含毕业论文)及获奖等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直接到我校人事处报名。
网上报名:请将填好的详细的个人简历及《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身份证、科研成果(含毕业论文)及获奖等材料以邮件附件形式投递到招聘邮箱:hncursc@126.com(邮件标题名称:应聘岗位+学历层次+职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予以公示,同时公布考试具体安排,请应聘人员关注公示信息。
(四)考试方法
⒈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岗位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要求为教授或博士的不设置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