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重庆渝中区信访办群众工作服务中心招聘简章
为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详见《2011年渝中区信访办群众工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在报名开始日(即2011年12月20日,以下统称报名日)前取得常住户口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且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