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贵州省清镇市公安局公开招聘500名工作人员
为加强清镇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构建“平安清镇”、“和谐清镇”,经研究决定,清镇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处理突发事件应急中心工作人员500名。招聘条件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学历和专业要求:
(1)报考A01管理岗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法律类、公安类或体育类专业毕业生(部队院校毕业生不限专业);
(2)报考A02管理岗位须具备警校、公安消防学校或部队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报考A03管理岗位须具备中专(技校、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复员退伍军人,专业不限。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1年12月31日以后、199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四、户籍不限。
五、男性,身高1、65米以上。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据悉,报名时间从2012年1月初开始。报名地点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市场(清镇市红枫大街曹家井市场二楼)。招聘简章将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qz12333.gov.cn)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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