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西藏招募毕业生到乡镇从事三支一扶公告(3)
3、申报注意事项
(1)此次公开招募“三支一扶”人员,考生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2)考生须如实提供相关个人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募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3)此次公开招募免收报名费。
(二)确定拟招募人员
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各职位计划招募人数1:1的比例分别划定招募合格分数线,确定拟招募人员。对少数民族考生,视情单独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
(三)公示
拟招募人员名单在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示。
(四)资格复审
公示期间未发现问题的人员,持本人毕业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准考证、政审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到。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派遣
资格复审未发现问题的考生,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招募和派遣手续。其中,支教人员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派遣;支医、支农和扶贫人员由自治区公务员局负责派遣。
西藏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
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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