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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山东张店区事业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的通知

2012-01-17 14:50  |  华图网校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请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于2012年1月17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到淄博博苑宾馆(市委党校南西六路1号)二楼会议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请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张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本人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聘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有工作单位的请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3、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交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

  4、其他无业或临时工作人员应提交档案保管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5、2012年7月毕业的请提交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学历、专业和同意报考的证明。

  6、艺校设计类考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表(主要是所学主干学科)。

  附:进入资格审查范围考生名单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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