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海南省三亚市事业单位招聘方案(2)
(二)领取准考证
3月29日,符合报考要求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及笔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按此公布要求进行下载领取并填写《准考证》(个人携带)。考生进入考场,监考人员检查证件发现考生身份证或《准考证》上考生个人信息与粘贴的照片(应与报名所交照片一致)不是考生本人,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
(三)命题和笔试
命题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命题的时间和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内容主要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四)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原则上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时间及地点另定。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将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入围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核和体检。拟聘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岗位条件设置“同等条件优先”的第一优先,少数民族人员第二优先,面试分高者第三优先;若面试分亦相同时,由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在市人社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核。市人社局按相关规定,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市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
(七)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后,如无异议,由市人社部门报市政府审批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七、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88869365(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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