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云南文山州直卫生系统紧缺岗位招聘公告(2)
三、招聘程序
2012年文山州人民医院、文山州中医医院、文山州卫生学校紧缺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由文山州人民医院、文山州中医医院、文山州卫生学校分别成立招聘小组,并请文山州纪委监察局、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山州卫生局参加。采取面试,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
报名时间:
1、文山州人民医院、文山州中医医院可常年招聘。
2、文山州卫生学校从公告公布之日起到5月20日止。
报名地点:
文山州人民医院人事科。
文山州中医医院人事科。
文山州卫生学校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2010年以来的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应聘文山州卫生学校岗位人员面试后须上述证件符合,才能聘用。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小组与应聘对象面谈,综合测评,双向选择,并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学习成绩,综合测评确定拟聘对象。通过供需见面会招聘后所需岗位招聘不足的,由应聘人员与招聘小组联系后另行确定面试时间(文山州卫生学校除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文山州卫生学校报名人数多于招聘数时,采取讲公开课的方式选聘,内容由学校统一规定授课章节,于面试前三天告知,讲课时间为30分钟,讲课不用多媒体课件。面试总分100分,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确定后,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意向书。(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和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政审。体检、政审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
拟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政审的,视作放弃,协议自动解除。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政审结论为不宜聘用的,用人单位可解除所签定协议。
拟聘人选必须于2010年7月15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体检、政审结束后,拟聘人员填写《文山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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