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省玉溪市事业单位招考439人公告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三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云南省玉溪市事业单位招考439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专业、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 9月5日至1998年9月4日出生,201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年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9月5日至1998 年9月4日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9月5日至1998年9月4日出生)。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表为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3、2016年9月5日以前参加全国范围内2016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
4、2016年9月5日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岗位表中明确接受在职在编人员报名的除外);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在读的非2016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
6、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见附件:《2016年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三批)》。
专业目录参照《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请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及《报考指南》,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如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考生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