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北省广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3)
(二)面试
面试由县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3、面试考生的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分在面试的同组、同场。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张贴公布。
5、考试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6、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考生的人选。
根据招聘岗位及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考核人选。并在县政府公开栏和广宗县政府网公布进入考核和体检考生人选。
五、考核与体检
1、考核:考核由县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2、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体检由县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和体检有不合格者,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和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由县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县政府公开栏、广宗县政府网、招聘单位和县人力资源市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拟聘人员名册、《广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属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人事档案等材料,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县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对批准聘用的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聘用关系。办理就业、工资、保险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签订聘用合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广宗县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中共广宗县委组织部
广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