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重庆北部新区选聘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七、体检和政审考核
体检人选按照拟选聘名额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除招聘单位有特殊要求外,依次按职称及执业资格、学历、专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基础理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核程序。政审考核由北部新区人事局、社发局、监察室牵头,以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工作单位调查了解等方式进行,提出综合政审考核意见。
若体检或政审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北部新区网站进行公示。
九、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对选聘人员,由北部新区人事局按人事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要求
无论何时发现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的,均取消选聘资格,已完善调动手续的予以解聘,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本人负责。
北部新区2012年公开选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
北部新区2012年公开选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
北部新区人事局 北部新区社会发展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