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省财政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贵州省财政学校创建于1951年,由贵州省财政厅主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0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10年被列为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占地面积120亩,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师资力量雄厚,教师学历起点高,知识结构新,教学效果显著。现有教职工100余人,在校学生人数4000余人。单位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南垭路1号;邮编:55000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一)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统招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2年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其中,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14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财政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7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大学英语四级(CET-4)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425分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具体报名工作由贵州省财政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1日至6月15日
报名地点:贵州省人才市场(贵阳市毓秀路18号)(其中6月13日-15日在贵州省财政学校政工科报名)
报名时需填写《贵州省财政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要求: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过级证书或英语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过级证书或英语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五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调整或取消。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由贵州省财政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在省财政厅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按照百分制评分。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此次招聘岗位为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23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30 《公共基础知识》
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2012年6月20日-21日考生凭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在贵州省财政学校政工科领取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贵州省财政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须根据学校指定的相关专业课程进行现场讲授,应聘管理岗位人员不需要参加试讲,直接进入面试项目。
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按规定的比例进入体检。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示。
3、总成绩计算
(1)管理人员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2)专业技术人员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贵州省财政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社厅、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学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非应届的在读大学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2年7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省财政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天。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贵州省财政学校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贵州省财政学校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财政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6808056 监督电话:0851-6807659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省财政学校商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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