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汉台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公告(4)
(六)终审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区人社局接受终审,必须按终审公告要求提供所需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并报上级人事部门审核备案。终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未按时参加终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终审要求提供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原件发证日期为2012年7月31日前。
(七)聘用
经终审合格的,在区政府网站(http://www.htq.gov.cn)、区人社局网站(http://rsj.htq.gov.cn)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新聘用人员凭核发的《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职工同等待遇。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考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2012年汉台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区人社、监察、编办、财政和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负责公开考试招聘日常工作。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联系电话:2214264 监督电话:2212266
附件1:2012年汉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12年汉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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