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湖南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公告(3)
(2)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4)临床护理类考场设两组,分组情况由考生抽签确定。
(5)面试请携带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
3、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临床护理类按组分别确定前35名为体检对象。如遇两人以上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1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得超过2次。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作为考核对象。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则可按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五)公示。
考核合格者列入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的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试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
(七)聘用。
试用人员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则不予以聘用。
三、其他事项
1、经物价部门核准,每人收取笔试报名费50元。进入面试人员由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另外收取面试费。体检费由应考人员承担。
2、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5-2871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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