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阳市科技馆公开招聘雇员公告(2)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职称证书、执业或从业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免冠3.3cm(一寸)照片6张,到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4、报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苏婷婷(13841955280)
宋明明(13130707509)
刘 哲(15941909900)
六、考试
考试采用当场面对面提问答辩方试进行。
面试内容:自然科学基础知识、科技馆主要展项科学原理和辽阳市风俗民情等。
七、体检
对面试被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公示期满后,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结束后,如因取消资格、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一) 聘用管理。对聘用人员,由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期为3年,试用期3个月(含在聘用期内)。市科技馆根据岗位需要采取集中培训和岗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针对性的上岗培训,并负责对雇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根据雇员的日常表现及工作完成情况,撰写考核评语,结合聘期,提出续聘或解聘的意见,解聘人员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二) 雇员待遇
1、实发工资。工资标准:辅导员、辅导教师和设备维修员1500元/月,影视放映员1200元/月,临时工900元/月。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
2、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单位每月为雇员交纳社会保险。
辽阳市科技馆布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辽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辽阳市科学技术馆
201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