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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重庆沙坪坝区公开遴选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简章

2012-07-31 16:50  |  人保网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

  公开遴选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简章

  2012重庆公考交流群:186504954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精神,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同意,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公务员到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用。

  二、遴选职位与人数

  本次共遴选主任科员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层次公务员10名,其中:检察业务人员8名(侦查监督2名、公诉2名、职务犯罪侦查3名、民事行政1名),检察文秘人员2名。

  三、遴选范围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人员。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具有一定的法律理论、政治理论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突出,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有关体检要求;

  5.符合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的;参加公招、转任至现单位未满2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1.检察业务岗: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具有2年及以上检察机关侦查监督、职务犯罪侦查、公诉、民行或法院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或公安机关刑事侦查、经济侦查等工作经历。

  2.检察文秘岗: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及以上机关文秘工作经历,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

  获得"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监督检察官"、"优秀民行检察官"、"优秀法官"、" 优秀侦查员"等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免笔试,其笔试成绩按所参加该岗位遴选笔试人员的最高分计算。

  五、遴选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6-17日。

  2.报名方式:本次遴选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2012年公开遴选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贴上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提交报考申请,发送到spbjcyzzc@126.com(联系人:苏俊梅、彭川,联系电话:023-65352465)。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者要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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