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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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城办字〔2007〕9号)、《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城办字〔2003〕9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编制委员会及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30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时间:2012年 8月 27日—— 月 29 日 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报名地点:县卫生局。
笔试时间:2012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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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城办字〔2007〕9号)、《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城办字〔2003〕9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编制委员会及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30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人数、报考条件
招聘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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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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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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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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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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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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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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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81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以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的出生年月日为准),女性;
2、限城步户籍,本科以上学历者户籍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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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本年度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凭县级以上卫生局盖章验证的成绩单报名)。 |
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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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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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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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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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溪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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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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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口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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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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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营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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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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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毛坪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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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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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蓉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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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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汀坪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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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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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团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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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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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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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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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皮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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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师(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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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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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76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以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的出生年月日为准);2、2010年7月以前毕业的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3、限城步户籍,本科以上学历者户籍不限。 | 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
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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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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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营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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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师
(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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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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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76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以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的出生年月日为准);2、2010年7月以前毕业的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3、限城步户籍,本科以上学历者户籍不限。 | 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
白毛坪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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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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汀坪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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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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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营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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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妇产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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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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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或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女性。 | |
五团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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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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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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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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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毛坪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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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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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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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 |
汀坪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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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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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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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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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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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76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以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的出生年月日为准);2、2010年7月以前毕业的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3、限城步户籍,本科以上学历者户籍不限。 | 预防医学类或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
丹口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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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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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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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81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以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2、限城步户籍,本科以上学历者户籍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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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技术专业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 |
白毛坪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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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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汀坪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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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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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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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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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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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放射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 |
西岩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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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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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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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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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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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类专业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 |
注:所有“以上”、“以后”要求均包括本层次的要求。
二、实施步骤
整个招考工作按制定简章、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或实际操作考试、体检、考核、公示、选择单位、聘用审批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 8月 27日—— 月 29 日 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2012年8月15日至8月23日在城步县公众信息网、中国城步网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地点:县卫生局。
3、报名须知:报名时须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及近期免冠半寸相片3张,如果是代报名的,须提供本人授权报名委托书。分职位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已经聘用在我县卫生系统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3,特殊专业如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开考的,报请市人社局审定。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实际操作)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
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项,均实行百分制,公共科目考试内容包括时政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法律常识等,专业科目考试范围以卫生大中专各科教科书及卫生法律法规为主。公共科目占总成绩的30%,专业科目占总成绩的30%。笔试时间为2012年 9 月 15 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实际操作)
面试采取实际操作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如最后名次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针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检,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招聘计划数。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四)考核
按体检合格人员人数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参照公务员招录考核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不予聘用。考核出现不合格者,不再进行递补。
1、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
2、泄露国家机密或工作机密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5、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过行政治安处罚的;
6、受到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7、受到过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以上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8、近3年内受到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
9、近5年内被国家行政机关辞退的。
(五)分配
考核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分岗位按单位名额依次由考生自己选择单位。具体操作程序是:在县纪检监察、编办、人事部门的监督下,由县卫生局组织召开分配会议,并提前3天将会议时间、地点在发布招考公告的范围予以公布。不按时到达会场签到和不当场做出选择决定的,作放弃优先选择安置单位权处理。在其他人员挑选安置单位后,由县纪检监察、编办、人事、卫生部门当场宣布安置单位。
(六)公示
笔试、实际操作考试、体检、考核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审批
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所招聘人员均实行聘用制,人事关系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首次聘用时间为3年,试用期12个月。
三、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招聘工作,在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组织、人事、编制、纪检、监察、财政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成立招考领导小组:组长:杨映林;副组长:欧阳学、杨锡英、李荣卫、肖松海;成 员:龙帮华、王安伯、朱华、李卫平、吕振高、殷志军、漆录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县人事局。由县人事局、县卫生局负责有关具体招考工作。
考试聘用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整个工作严格按本简章规定办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考试聘用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聘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事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卫生局
2012年8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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