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北海市公开推荐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努力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推荐空缺职位拟任人选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中共北海市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推荐选拔12名处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推荐选拔的职位(12个)
(一)正处级领导职位(6个)
1、市物价局局长1名
2、市招商促进局局长1名
3、市档案局(馆)局(馆)长1名
4、市地震局局长1名
5、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处长级)1名
6、市政府驻越南下龙办事处主任1名
(二)副处级领导职位(6个)
1、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1名
2、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
3、市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
4、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支队长1名
5、市国有资产监管营运中心主任1名
6、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1名
二、推荐选拔范围
市辖县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企业符合选任条件的干部,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三、推荐对象的资格条件
参加推荐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并符合具体职位的其他要求。
(一)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政策水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推进项目建设、化解复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实绩;思想解放、锐意进取,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真抓实干,敬业精神好;有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密切联系群众,依法办事,秉公用权,勤政为民,清正廉洁;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大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二)资格条件
1、参加正处级领导职位推荐选拔的人选,须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或同一层次职务)满2年,或任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或同一层次职务)满3年;参加副处级领导职位推荐选拔的人选,须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同一层次职务)满3年,或任正科级非领导职务(或同一层次职务)满4年。
2、参加正处级领导职位推荐选拔的人选,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196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副处级领导职位推荐选拔的人选,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6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上述资格条件中,学历、职务和任职年限均含本级或本数,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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